励志箴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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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央视新闻报道,一些私家车主会将自己的车辆注册成网约车拉客运营,但购买的是私家车保险,如果发生交通事故,保险公司会理赔吗?近日,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一起相关案例。
报道称,去年6月份,李先生购买了一辆20多万元的新能源汽车,并投保了私家车交强险和商业险,包含21万元的车损和第三者责任险,保费5100多元。
到了7月份,李先生将车辆注册成了网约车,11月才开始全天接单;12月份时,李先生将乘客送到后返家途中,不慎撞车导致事故。
李先生报保险后,保险公司初步勘定车辆全损,预估理赔21万多;但后续,保险公司发现李先生用车跑网约车的情况,认为他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,所以拒绝理赔。
李先生不认可保险公司拒赔,就将其告到了法院,李先生认为车辆发生时,属于自用范畴;并且,买保险的时候没有提示他说这车辆跟营运车保险险种不同,车险公司不应拒赔。
对此,保险公司也给出了拒赔理由,李先生没有及时变更商业保险,事故发生前,李先生已经接单230次,他已经构成了将车辆改变使用性质。
经过审理,法院认为,保险公司在《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》中对三者险和车损险的关键条款均以加黑显示,显然已尽到提示告知义务。
车主从事网约车业务,被保险车辆的使用性质已经由非营运变更成了营运,使得被保险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,而车主他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,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。
此事也提醒各位私家车车主,如果想从事网约车运营业务,除了要合规注册网约车资质外,还要购买相应的营运车保险,不能存在侥幸心理,使用私家车车险来跑网约车。